域創環球有限公司域名服務條款


感謝您選擇域創環球有限公司的域名服務。
本協議為域創環球有限公司(下稱域創環球)及/或其所代表的域名註冊商與您之間,就您本人及/或您代表的域名持有人之間相關事宜所簽訂的服務協議。
當您通過域創環球網站申請註冊域名時/域名續費時/從其他域名註冊商處向域創環球轉入域名時,以及處於其他與使用域創環球域名服務相關的場景時,您需要通過網絡頁面直接確認、接受引用本頁面鏈接及提示遵守內容、簽署書面協議、通過實際使用服務確認等任一方式,或以其他法律法規或慣例認可的方式選擇接受本協議後,方可繼續使用域創環球提供的域名服務。您以上述任一方式確認本協議的,即表示您已與域創環球達成域名服務協議並理解、同意協議的全部約定內容。因此,在接受本協議、享受我方提供域名服務前,請務必仔細閱讀協議全部內容,特別是限制和免責,違規違約行為的認定處理,以及管轄法院的選擇條款等,將通過下劃線的形式顯著提醒,請您關注。
如對協議內容不理解的,請諮詢域創環球;如不接受本協議中任意內容的,或無法準確理解協議條款解釋的,請不要進行後續操作。

一、定義與解釋
1.1我方註冊商(「我方」):域創環球有限公司,品牌名:域創環球,是通過自營、合作方技術接口和平台接受用戶委託、提供域名服務的域名註冊商。
1.2用戶(「您」):本文中是指通過我方註冊商提供的域名服務,在相關域名註冊管理機構進行域名註冊、續費、贖回等域名服務申請的個人或者組織。本服務條款中的「用戶」既包括註冊域名持有人,也包括賬戶持有人。
1.3註冊域名持有者(「註冊域名持有人」、「域名持有者」、「域名註冊人」):是指用戶在註冊域名時填寫,並通過whois信息展現的註冊域名的持有人。部分場合下,註冊域名持有者可能被稱為「域名所有人」,該等表述在任何情形下均不代表註冊域名持有人對註冊域名具有任何所有權或類似權益,域名持有人亦不能從該等表述中獲得上述類似權利。
1.4賬戶持有人:是指擁我方註冊會員賬戶,其雖非為註冊域名持有人,但實際為註冊域名支付費用,或以其他方式實際管理註冊域名的我方賬戶持有人(包括自然人或組織)。
1.5互聯網名稱與數字地址分配機構(ICANN):指負責互聯網協議(IP)地址的空間分配、協議標識符的指派、通用頂級域名以及國家和地區頂級域名系統的管理,以及根服務器系統的管理的機構。
1.6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CNNIC):是以「.CN」、「.中國」、「.公司」、「.網絡」結尾的中國國內域名的域名註冊管理機構和域名根服務器運行機構。
1.7域名註冊管理機構(「域名註冊局」、「註冊局」):是指依法獲得ICANN及/或所在國家相關管理機構許可(如,在中國境內提供服務的域名註冊局,還須獲得中國電信管理機構許可),承擔相應頂級域名運營和管理工作的組織或機構。
1.8域名註冊服務機構(「域名註冊服務商」、「域名註冊商」、「註冊商」):指依法獲得ICANN及/或所在國家相關管理機構許可(如,在中國境內提供服務的域名註冊商,還須獲得中國電信管理機構許可),受理域名註冊申請並完成域名在相應域名註冊管理機構的頂級域名數據庫中註冊的機構。
1.9頂級域名(TLD):指互聯網域名系統的頂級域名,包括國際通用頂級域名(gTLD)、國家和地區頂級域名(ccTLD)、新通用頂級域名(newgTLD)、國際化域名(IDNTLD),不同的域名註冊局承擔相應的頂級域名的運營和管理工作。
1.10域名註冊:指用戶通過域名註冊商提供的註冊通道及服務,在相應域名註冊局的頂級域名數據庫中進行申請域名的註冊行為。
1.11域名註冊成功:指用戶在規定的期限內,通過域名註冊商支付了相應的域名註冊費用、提供了域名註冊申請材料後,相應的域名註冊局經確認該申請域名沒有在先的相同域名註冊,也沒有違反域名註冊的有關強制性規定,並且用戶提交的申請材料符合規定,從而賦予用戶一定期限內對該域名的持有權。域名是否註冊成功的確認權在域名註冊局。
1.12註冊數據目錄服務(whois):是註冊商根據ICANN的要求和共識性政策,按照2013版ICANN註冊商委任協議的規範提供的域名註冊信息查詢、展示和傳播服務。
1.13非法活動:指利用域名註冊商提供的服務,違反有關法律規定進行域名註冊的行為,及/或利用由域名註冊商提供服務的註冊域名實施違反相關法律的行為的統稱。
1.14域名服務:是我方註冊商在本服務條款的第2條中明確列舉的,或後續提供的與域名相關的服務。
1.15第三方服務:是指由第三方提供的,與註冊域名相關的服務,如:域名爭議解決服務、域名停放服務、域名展示與域名交易等。
1.16域名爭議解決機制:是指解決因域名註冊、使用所發生的爭議的相應的政策、規則等的統稱,包括但不限於:《統一域名爭議解決政策》(UDRP)、《統一快速暫停系統(URS)》、《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國家頂級域名爭議解決辦法》,以及相應的程序規則、補充規則等。根據頂級域名的不同種類(如gTLD、ccTLD、newgTLD等),適用對應的域名爭議解決機制,如:gTLD域名的域名爭議應遵循UDRP政策。
1.17本服務條款中的「中國」、「本國」、「國內」等均指中華人民共和國。
1.18除非特別說明,本服務條款中的「法律」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規範性法律文件的統稱。
1.19本服務條款中的「工作日」是指除中國法定節假日、公休日、銀行休息日之外的正常工作天數。「工作時間」是指工作日內從早九點至晚五點四十五之間的時間(GMT+8)。

二、域名服務內容
2.1服務範圍
2.1.1我方將根據您的需求為您提供域名服務如下:域名註冊,域名續費,域名註冊商間轉移,域名註冊人信息變更,域名贖回和其他域名服務。
2.1.2我方同時提供這些服務所需的相應平台、通道、體系,以及與之相關的技術支持、售前售後諮詢等服務。

2.2服務期限
2.2.1服務開始:我方在收到您提交的有效申請及/或確認,並完成所有費用繳納後,即開始提供服務,例如:我方在收到您繳納的註冊/續費/贖回申請和費用後,才會向相應的註冊局提交域名的註冊/續費/贖回申請。上述服務結果的確認權在註冊局,因此,款項支付成功不代表域名註冊/續費/贖回等申請已成功。
2.2.2服務期限確定:服務期限自您通過我方成功註冊域名之日或您將域名成功轉入我方之日起算,根據您域名繳費所對應年限確定服務期限時長。域名過期之日,我方服務期限屆滿。

2.3服務終止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我方提供的域名服務終止:
2.3.1您將域名轉移到非我方域名服務器上/其他域名註冊商的;
2.3.2您未在域名過期前按時繳費/續費,導致域名過期而服務終止的;
2.3.3您主體資格不存在或消亡且無繼承人的;
2.3.4我方根據您提出的域名註銷申請,註銷域名的;
2.3.5發現您採取欺騙、隱瞞等非法手段獲得域名,或嚴重違反本服務條款約定,我方終止服務的;
2.3.6我方根據有權部門/司法機關(如法院、域名仲裁機構、域名管理機構、域名註冊局等)裁決、通知等終止服務的;
2.3.7我方依據謹慎判斷確定您存在侵害他人權益、違反國家/地方法律法規規定的非法行為而終止服務的;
2.3.8服務終止後域創環球將無責任保留用戶數據、信息等。
2.3.9在有效服務期結束後,雙方願意繼續合作的,雙方同意按照屆時有效的新的價格和條款另行商議合作事宜。

2.4服務結果
2.4.1您理解並同意,域名服務是否申請成功是由申請本身及申請時間等因素決定的,並由域名註冊局確認。我方僅代為提交有關手續,不以任何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擔保您申請的域名服務必定能夠成功,或服務申請成功後不被刪除、撤銷。
2.4.2我方有權根據謹慎判斷,依照ICANN政策、國內法律規定、主管部門指令、本服務條款約定等,對於您在使用域名中的非法行為採取適當的處置措施,包括:要求您進行整改、對域名進行鎖定(即:禁止修改信息、禁止轉出註冊商、禁止賬戶間轉移等)、暫停服務(hold)、刪除或註銷等。
2.4.3用戶如認為域創環球獨立判斷存在異議,可聯繫域創環球二次核實處理,域創環球對此的責任上限為恢復服務,除此外並不承擔其他責任。

2.5域名註冊服務
2.5.1域名註冊服務:您通過我方提供辦理域名註冊的申請手續、通道,提交有關文件資料並委託我方代您向相應域名註冊局提交域名註冊申請、繳納費用的服務。
2.5.2域名註冊成功:指用戶申請註冊的域名被域名註冊局確認:沒有在先的相同域名註冊,沒有違反域名註冊的有關強制性規定,並且在規定的期限內收到用戶支付的域名註冊管理費用以及符合規定的域名申請資料,由域名註冊局賦予用戶一定期限內對該域名的所有權。域名註冊是否成功的確認權在域名註冊局,查詢可註冊、款項支付成功等不代表該域名一定能註冊成功。
2.5.3我方平台上業務邏輯為:通過技術等手段完成客戶域名註冊申請的委託,均屬於域名註冊服務範疇(如域名搶註、離線註冊、批量註冊等服務)。
2.5.4您理解並同意:域名是否註冊成功最終由註冊局確認。我方僅代為提交有關手續,不以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方式擔保您申請註冊的域名能夠成功註冊或註冊後不被刪除。
2.5.5如果用戶的註冊申請遇到如下情形之一,導致域名未能註冊成功的,我司會將本次註冊委託收取的註冊費用退還(除相關域名註冊局規定不予返回的情況外)。除此之外,我方不承擔其他責任。
2.5.5.1用戶在線填寫域名註冊申請表時,域名被他人搶註;
2.5.5.2由於電信線路和設備問題造成用戶申請的域名被他人搶註;
2.5.5.2用戶未嚴格按照註冊要求填寫註冊申請表,或者填寫不正確、不規範而造成域名被搶註,或者引起權屬糾紛的;
2.5.5.4用戶未嚴格按照規定的期限遞交域名註冊材料的;或者未按照註冊局要求提交書面證明材料或者所提交的證明材料不符合域名註冊局要求的;
2.5.5.5因域名註冊局或我司的系統故障或操作失誤導致註冊失敗或延誤;
2.5.5.6因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的要求、域名註冊局的政策變化、技術等原因而取消相應頂級域名的註冊服務的;
2.5.5.7用戶接受本條款後至我司收到您款項並向域名註冊局支付款項之前,域名被他人搶註的;
2.5.5.8用戶提交的註冊材料被域名註冊局認為不符合相關規定,而導致域名註冊不成功或者註冊成功後又被註銷的;
2.5.5.9用戶申請註冊的域名屬於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禁止註冊或限制註冊的域名範圍;
2.5.5.10用戶申請註冊的域名屬於ICANN及或註冊局限制註冊的域名範圍;
2.5.5.11其他因我司無法預測或無法控制的因素導致用戶域名註冊不成功。
2.5.6在未與我方確認核實之前,您不應自行判斷域名註冊結果並進一步聲稱您或第三方為域名註冊人或申請人,因此導致的糾紛訴訟,由您方承擔相關責任。
2.5.7域名註冊後能否正常使用(域名解析,搭建網站/郵箱服務器等網絡應用等),受相關國家、地區法律法規和域名管理機構管理行為的影響,因此:
2.5.7.1您應自主判斷是否要申請該域名註冊以及該域名註冊是否滿足您的需求;
2.5.7.2我方相關頁面上會進行提示說明,但我方不擔保您註冊成功的域名能夠正常使用,亦不承擔除法律有明確規定外的後果和責任。

2.5.7.3 您的域名發生包括但不限於域名爭議、仲裁、訴訟、違規、註銷等情況,我方無法通過域名註冊信息通知您時,我方有權根據相關規定採取暫停、註銷、歸還、轉移域名等操作,由此產生的損失及責任由您自行承擔;您應知曉上述內容並同意遵守相關約定,不得採用任何方式繞開、破壞、利用我方相關機制或漏洞,否則我方有權採取法律手段追究您對我方和第三方造成的損失的相關責任。
2.5.8您理解並同意:一旦申請註冊即意味着您承諾遵守相關國家地區法律條款、域名管理機構規範及主管部門有關規定。
2.5.8.1根據相關國家地區法律、域名管理機構規範、主管部門指令、本協議約定內容,我方有權力和義務對您在使用域名過程中的非法行為進行處置,處置措施包含但不限於:要求域名使用者限期整改、停止域名服務(禁止解析、禁止更新信息、禁止轉移註冊商、禁止續費、禁止轉移賬號)、刪除或註銷域名等。
2.5.8.2用戶保證申請註冊的域名,沒有侵犯我方或者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權利包括但限於他人的名稱權、商標權和域名權利。如果該申請註冊的域名侵犯了我方或者任何第三方的權利,由用戶承擔一切責任。用戶承諾承擔此次域名註冊全過程產生的權利和義務。
2.5.8.3按照域名管理機構、主管部門要求,我方可能會對您的域名註冊申請進行初步審核,並對不符合相應管理規定、法律條款的註冊申請予以駁回。但該初步審核,並不包括對您申請的域名是否侵害他人權力或他人申請域名是否侵害您的權力進行審核;也不包括對您自行填寫的註冊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責任。

2.6域名續費服務
2.6.1域名續費服務指:您在域名有效期內通過我方提供辦理域名續費的申請手續、通道,提交有關文件資料並委託我方代您向相應域名註冊局提交域名續費申請、繳納費用的服務。註冊局接受續費申請並延長域名有效期方為續費成功,續費結果以註冊局確認結果為準。
2.6.2如您希望在域名有效期屆滿後繼續擁有域名持有權及我方服務,應在有效期屆滿前完成續費,確保我方在域名到期前收到您的有效續費申請和款項,否則將導致您喪失域名持有權和已享有的域名服務。若因您未在域名有效期屆滿之前向我方發起續費申請並繳納足額款項,因您的行為導致無法繼續持有域名等責任和損失,由您自主承擔。
2.6.3您按照規定續費且域名註冊局接受您續費的,我方的服務期限延長至域名註冊局認可的域名有效期滿之日。您同意,如您所持有域名的註冊信息存在不真實、不準確或不完整的情況及您在使用域名服務過程中存在非法行為,我方有權禁止該域名續費。
2.6.4您理解並同意:域名續費申請需要由註冊局確認後方可生效,因而我方不保證一定能續費成功,成功繳納域名續費費用不代表域名續費成功。因whois的自動續費機制(不論域名持有人是否續費,域名過期後均會自動延長1年有效期),whois查詢的到期日期不代表域名續費結果。
2.6.5我方將域名到期前後一定期限內通過郵件向您發送續費通知,郵件包含相關域名到期情況和政策說明等內容,續費通知由系統自動發送,受到網絡環境、您的郵箱地址是否真實正確、郵件收件設置等因素影響,可能存在個別續費通知無法到達的情況,我方不保證您能100%收到相關通知。您需自主關注域名的到期情況,您未收到、未留意、未閱讀、錯誤理解我方續費通知等行為不可作為您沒有按時續費、繳費的理由和解釋。
2.6.6您理解並同意:若您已成功續費域名,所繳納費用不可退回。
2.6.7如域名續費成功,域名到期年限將根據您的申請年限和繳費情況增加對應年限,若未能續費成功,代表委託失敗,我方除退回您本次續費委託所繳納的續費費用外,無須承擔法律由明確規定外的其他責任。

2.7過期域名續費服務
2.7.1您理解並同意,如您在域名到期前未完成續費,您同意我方可以代表您為到期域名進行續費,如果我方決定代表您為到期域名進行續費,則您將擁有我方提供的續費寬限期。您在上述期限內,仍可按正常的續費價格進行續費。鑑於域名已過期,在續費寬限期內,除了續費權利外,您不再享有原服務期內的各項權利及相關服務。
2.7.2續費寬限期為0-30天,不同後綴的續費寬限期不同,用戶應該在域名到期前完成續費。在遵守ICANN政策的前提下,我方有權根據用戶的續費率、濫用率等情況制定特殊的域名寬限期規則,如:相同的後綴,對不同的用戶來說,有可能有不同的續費寬限期;同一後綴域名在不同時間,也有可能有不同的續費寬限期等情況。
2.7.3您理解並同意,過期後續費成功與否,取決於相關域名法規政策、域名註冊局的決定等,我方不保證一定能續費成功。根據2.6相關條款,如您需續費應在過期前完成,過期後續費您需承擔已有域名備案被取消、域名續費失敗、需要贖回域名甚至丟失域名的風險和後果!
2.7.4如您在續費寬限期內續費成功的,該域名有效期將在原域名到期日的基礎上增加所繳費用對應之年限;如您未能續費成功,我方除退回所收取的相應續費費用外,無須承擔除法律有明確規定外的其他責任。
2.7.5您理解並同意,對於過期域名,鑑於服務期限已屆滿,除第2.7.1條、第2.8.1條約定外,我方已無須向您履行本協議約定的其他義務。因此:
2.7.5.1您給予我方一項不可撤銷的授權:一旦您的域名過期,我方既可以選擇維持域名到期之前的WHOIS註冊信息,也可以更新WHOIS註冊信息(包括但不限於域名註冊人);同時,我方既可以將該過期域名繼續保留在您的賬戶下,也可以選擇將這個域名轉移至專用賬戶進行統一管理。
2.7.5.2對於過期域名,我方在遵守域名管理機構規定的前提下,我方將選擇在某一時刻停止原頁面的解析,同時將這個域名無限制重定向到合適的展示網頁用以明確提示您域名已到期並提供續費說明。我方不將也不能核實這樣的重定向是否侵犯您的合法權益(例如:知識產權,隱私權,商標權),不將也不能核實重定向所顯示的內容是否恰當、是否違反任何國家和地區的法律或規定以及是否對您或第三方或他們的名聲有損害。除了在收到相關司法機關的裁定後及時中止對相關域名的重定向外,我方不對由重定向引起的直接的或間接的損失承擔責任。
2.7.5.3域名過期後,我方保留您在我方提供的續費寬限期的同等時長內通過續費行為、在我方提供的贖回期的同等時長內通過贖回行為,以重新持有該域名的權利。當上述期限全部屆滿,您並未行使續費、贖回權利的情況下,您無權擁有該域名的任何權力或權利。
2.7.5.4您給予我方一項不可撤銷的授權,域名過期後且您未在續費寬限期內續費域名,我方有權對該域名進行處置(包括但不限於開放預釋放、發布拍賣、刪除釋放等)並且無須另外通知您,我方無須為此操作承擔任何責任,用戶享有在贖回期內贖回域名的權利,但不享有要求按原價續費域名或要求我方賠償其他損失等權利。

2.8域名贖回
2.8.1我方為您提供過期域名贖回服務,即:如您在續費寬限期內仍未能完成過期域名的續費,該域名在續費寬限期滿後將進入贖回期。您在贖回期內可申請贖回域名。鑑於域名已過期,您不再享有服務期內的各項權利及相關服務。贖回期內,我方僅保證您可以申請贖回域名的權利。
2.8.2在遵守ICANN政策前提下,我方有權自行決定、調整贖回期的具體時長。贖回期的具體天數不屬於本協議約定內容,某一具體域名的贖回期天數請以屆時我司公布或諮詢結果為準。
2.8.3您理解並同意,域名贖回能否成功,取決於相關域名法規政策、註冊局的決定等,我方不保證一定能贖回成功。
2.8.4如您通過支付贖回費用贖回該域名成功的,該域名有效期將在原域名到期日的基礎上增加一年;如您在贖回期支付了贖回費用,但最終未能成功贖回該域名的,我方除退回所收取的相應贖回費用外,除此之外無須承擔除法律有明確規定外的其他責任。
2.8.5因存在溢價域名、註冊局成本調整和過期域名競價結果等客觀情況,不同域名的贖回費用將有所不同,在收到您的贖回申請後,我們將謹慎確定您贖回申請域名的贖回費用並告知您,請您以我方謹慎核實後告知的費用標準為準,以往贖回記錄、除您贖回申請的域名外的同類型其他域名的贖回費用不可作為贖回申請的定價標準。

2.9域名的註冊商間轉移服務
2.9.1域名的註冊商件轉移服務指的是:在域名服務有效期內,您可通過我方提供的域名轉移的申請手續、通道,提交有關文件資料並委託我方代您向相應域名註冊局提交域名轉移申請、繳納費用的服務。您通過此服務可實現域名從其他註冊商轉入我方或由我方轉出到其他註冊商。
2.9.2域名註冊商間轉移過程:域名持有者通過向域名所在註冊商(下稱轉出方)索取轉移密碼,將轉移密碼提交給域名將轉入的註冊商(下稱轉入方),轉入方將轉移密碼填報到註冊局系統,驗證正確後,轉入方發起轉入申請,並在轉出方同意釋放域名後,域名方可完成轉移。
2.9.3您應確保上述域名註冊商間轉移操作的合法性和正當性。
2.9.4根據上述描述,域名是否轉移成功受到多方因素影響,成功向我方提交轉入申請或成功從我方獲取域名轉移密碼不代表域名轉移成功,我方不保證域名一定可以成功轉移,具體轉移結果請以域名轉入方最終確認結果為準。如域名轉移失敗,視為轉移委託失敗,我方除退回已收取的該域名轉移費用之外,無須承擔除法律明確規定外的其他責任。
2.9.5您理解並同意,我方有權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相關域名管理機構政策以及我方的註冊商規則,同意或拒絕某個域名的註冊商間轉移服務。
2.9.6域名持有者在下列情況下不得申請轉移域名註冊服務機構:
2.9.6.1域名註冊後不滿六十日;
2.9.6.2距域名到期日不滿十五日或已過期;
2.9.6.3域名處於拖欠域名費用狀態中;
2.9.6.4域名持有者的主體身份不清或者存在爭議;
2.9.6.5域名處於訴訟程序、仲裁程序或域名爭議解決程序期間;
2.9.6.6域名被國家有關主管部門依法要求停止解析的或禁止解析的;
2.9.6.7國家法律法規、ICANN政策、註冊局政策中規定不得變更的其他情形。
2.9.7如果您將域名從其他註冊商轉入我方的,您在轉入前應確認並同意本協議的全部約定。成功提起轉入申請視為您已同意本協議條款內容。如若您不同意條款內容,請停止提交轉入申請或及時聯繫我方終止域名轉移。

2.10域名信息修改服務
2.10.1域名信息修改服務是指:在域名服務有效期內,您可通過我方提供的申請手續、通道,提交有關文件資料並委託我方代您向相應域名註冊局提交域名信息修改申請的服務。
2.10.2根網絡實名制的要求,您在進行域名信息修改時,所提交的新註冊人信息必須真實、準確、完整,並沒有任何引人誤解或虛假的陳述。因您填寫的新註冊人信息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而產生的後果由用戶自行承擔,我方有權拒絕受理該類域名信息修改服務。
2.10.3域名註冊人信息變更是信息的更改,不等於域名的註銷,不會使得該域名產生已支付任何歷史費用的退款。
2.10.4您了解並同意,按照ICANN相關政策規定,域名信息發生重大/實質變更後,我方將為用戶提供是否設置60天鎖定的選擇權,如設置了60天的鎖定,鎖定期內,域名不得進行註冊商間轉移。用戶進一步(並應使原註冊人和新註冊人)了解,我方有權對用戶行使該項選擇權設置相應的限制條件。如果最終目標是將域名轉讓給其他註冊服務機構,我方建議原註冊人先取消60天鎖定,以避免轉移註冊服務機構失敗。
2.10.5用戶承諾,其進行域名信息修改的操作不會置我方於違約或者違法的境地。因該等域名信息修改而在用戶、原註冊人、新註冊人及任何第三方之間產生的任何糾紛、爭議、損失、侵權、違約責任等,我方不承擔法律明確規定外的責任。用戶進一步承諾,如因其修改域名信息給我方造成損失的,用戶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2.10.6如域名存在以下某項或多項情況時,我方可對域名進行處置,處置措施包含但不限於:禁止域名信息修改,將域名信息修改為指定信息,根據主管部門、管理機構要求對域名信息進行調整。
2.10.6.1域名已過期;
2.10.6.2域名存在欠費、糾紛、仲裁、訴訟等異常情況;
2.10.6.3根據有權機構或司法機關(含但不限於政府部門、主管機關、司法機構、域名管理機構等)通知而限制域名信息修改、要求將域名信息修改為指定信息的。
2.10.6.4其他域創環球有正當理由認為應進行處置的情形。

2.11域名的賬號間轉移服務(下稱域名PUSH)
2.11.1域名PUSH操作是指域名所在賬號發起域名轉移賬號申請,在接收賬號同意後,域名從所在賬號轉移到接收賬號;或,接受賬號發起域名轉移賬號申請,在域名所在賬號同意後,域名從所在賬號轉移到接收賬號。
2.11.2域名PUSH為兩用戶之間的自主行為,且何時轉移、向誰轉移、轉移什麼域名、轉移收取的費用等均由賬號雙方確定,PUSH完成視為用戶已同意本次push。
2.11.3相關轉移方應知曉轉移賬號可能帶來的財產損失風險,並知曉不可使用我方域名PUSH服務實施非法行為,若因此導致的損失由用戶自行承擔;
2.11.4為確保安全性,我方保留根據實際情況、法律法規、主管部門要求等判斷、限制,撤銷,執行等域名PUSH的權力。

2.12上線初期的域名服務
2.12.1我方可能根據與相應域名註冊局的約定,對部分新頂級域域名自上線初期(包括日升期、搶灘期等)起即提供域名註冊服務。您同意,對於在此期間內進行的域名註冊的行為,應當:
2.12.1.1接受ICANN權利保護機制關於程序和過程合規要求的相關條件和條款的約束,包括全球商標信息交換機構(TMCH)的要求,以及任何日升期的爭議解決政策;
2.12.1.2您進一步同意,域名註冊局或其域名註冊商,對於任何因日升期或搶灘期的程序或流程而導致的損失和責任,均予以免責,包括:(a)您在此期間能夠或不能夠註冊一個域名;和(b)經過日升期註冊域名爭議的任何結果。

2.13域名其他服務
2.13.1除本條款3.4至3.9所約定服務外的域名服務均屬於域名其他服務,包含但不限於域名交易(域名一口價、競拍、專場拍賣、域名經紀等)、增值服務(域名停放、域名隱私保護、域名安全鎖等)。
2.13.2若您要享受域名其他服務,請務必了解並遵守該等服務條款或說明,我方有權根據具體服務條款或說明提供、拒絕、終止該服務。
2.13.3為免疑義,我方聲明上述域名其他服務不屬於本協議的服務範圍內,如我方對該等服務有特殊規定或特殊要求,您應在接受和使用該等服務前認真閱讀並同意該等服務的全部服務條款和使用說明後方可使用。上述域名其他服務的執行情況、服務條款修改、變更等不對本服務協議約定和執行產生影響。

2.14服務費用與支付
2.14.1您理解並同意,如您需要繼續享受我方提供的服務、繼續享有權益和權力,應按時足額繳納足額費用,若因未按時及/或未足額繳納相關費用而導致您無法繼續享受服務、享有權益和權力及因此導致的其他衍生損失,由您承擔相關責任和後果。
2.14.1.1除另有約定,域名註冊、續費、轉移、贖回等服務成功後,已繳納費用均不退回,無論是否存在域名變更、轉移、暫停、刪除等情形的。
2.14.1.2您應按時繳納足額費用,如應在域名服務有效期屆滿之前進行域名續費費用繳納;應在域名贖回期屆滿前進行域名贖回費用繳納等。
2.14.1.3您應足額繳納足額費用,您的每一次域名註冊、續費、轉移等操作,都將適用繳費當時的收費標準,因註冊局和我方享有自主定價權,某一頂級域下的註冊域名,除標準域名的價格外,某些域名的註冊、續費等服務價格可能不同於其他域名的註冊、續費等服務價格,並且該等域名服務價格是可變的,例如:溢價域名的註冊、續費價格。我方所公布的某類頂級域名服務費用僅供參考,具體業務費用收費標準以您所申請的具體域名服務最終支付結果或我方謹慎核實後的告知結果為準。
2.14.1.4域創環球將定期或不定期推出優惠活動,如:滿減折扣、贈送服務、降價活動等,此類活動可能以價格減免、代金券、優惠碼等方式實現,您同意並理解接受:
2.14.1.4.1所有的贈送服務項目或優惠活動均為域創環球在正常服務價格之外的一次性特別優惠,不包含贈送服務項目的修改、升級、更新與維護,贈送的服務項目或優惠活動不可折價、沖抵服務價格;
2.14.1.4.2由於部分優惠活動存在前置條件(如會員資質、服務時長、訂單總金額等)並將前置條件以活動規則等方式進行說明,並且域創環球將根據活動效果等需求進行活動規則更新(包含但不限於活動時間、參與資格、優惠內容調整),請您以最新活動規則為準;
2.14.1.4.3您同意並理解接受:只有滿足相關前置條件才可參與優惠活動,如發現不滿足前置條件的情況,域創環球有權收回優惠活動所涉及的產品、服務,並退還您已支付的款項(如有);
2.14.1.4.4由於部分活動前置條件是基於服務時長、訂單總金額,因此,如您出現在服務時長結束前終止服務導致服務時長不足,或進行退款導致訂單總金額不足等情況,域創環球有權採取恢復原價計費、廢除代金券、取消優惠碼所代表金額等方式要求您償付已享受優惠金額;
2.14.1.4.5部分活動可能存在使用限制,如限期內不可交易,如您需去除相關限制,需補足之前活動優惠所抵扣金額。
2.14.1.4.6除非另有明確約定,否則多種優惠不可同時疊加使用。
2.14.1.5您可以使用不同於註冊數據中提供的名稱和地址的賬單名稱和地址向我方進行付款。但是,為域名註冊服務進行付費的個人或實體並不代表其擁有對註冊域名的控制權或所有權。您在為域名進行續費等操作時,應當取得域名持有人的同意,您在我方進行的付款行為將被視為已經取得域名持有人的合法授權,您應為您的付費行為負責。
2.14.1.6如因您註冊的域名違反本條款而被註銷或轉移的,您已繳納的域名費用將不予退還。
2.14.2我方依法享有產品勞務定價權:
2.14.2.1我方保留調整相關產品和服務的收費標準的權力,包含對免費服務和產品進行取消提供、收取費用的權力。
2.14.2.2我方有權根據自身經營需求、市場狀況等,制定不同的收費標準、活動和優惠促銷等,域名服務費用是動態可變的。
2.14.2.3我方網頁上展示某類頂級域價格標準並不等同於具體某個域名的價格標準,具體某個域名服務價格以最終支付金額或我方謹慎核實後給您的報價為準。
2.14.2.4您同意,因收費標準調整產生的任何糾紛,我方除法律明確規定外,不承擔任何責任。
2.14.2.5其他與定價有關的合理權利。
2.14.3您理解並同意:您可通過我方付款頁面所展示渠道自願完成款項充值,充值即代表您同意遵守我方的付費、提現等費用使用規則,如您不同意相關規則,請勿進行充值。

三、用戶行為準則
3.1您在確認本協議進行域名註冊及相關行為前,應保證:
3.1.1滿足相應域名註冊和使用所需的身份和資格,不會因接受本協議或進行域名註冊而違反您以前簽署的其他文件,也不會置我方於違約或違法的境地。
3.1.2已經閱讀關於域名註冊人權利與責任的ICANN合意政策與規範,並同意接受全部內容(www.icann.org/zh/resources/registrars/raa/registrant-rights-responsibilities)
3.1.3已經閱讀並完全理解了本條款的所有內容,同意按照規定支付款項,遵守您應承擔的所有義務。
3.1.4如您為代表第三方註冊,您應確保該第三方已理解並同意遵守前述所有義務。此外,如果您提供的註冊信息中包括第三方的信息及使用,您應確保已經告知並獲得該第三方的同意。
3.2您承諾,在註冊域名和利用所註冊的域名進行信息傳播和自我服務時,應遵守所有適用法律及程序、政策、慣例等,包括但不限於:
3.2.1所有ICANN所發布、當時有效的政策規定,如該等政策規定與本協議有不一致之情況,以ICANN所發布的政策為準,但是註冊局允許註冊商自行規定的內容除外。
3.2.2所有的適用法律法規、管理政策和規定(例如,在中國境內註冊、使用域名的您,應當遵守《互聯網域名管理辦法》、完成域名持有人的實名認證等)。
3.2.3如相應的域名註冊局要求,您還應遵守:與隱私、數據收集和消費者保護(包括誤導性和欺騙性行為)有關的適用法律以及與公平借貸、債務托收、有機農業(如適用)的法律,披露數據和財務條例;以及其他相關的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和國家政策;如果您正在收集和保存敏感的醫療和財務數據,則您還必須遵守關於提供該等服務的適用法律,並採取適用於該領域的相關的合理安全措施。
3.3您應遵守所註冊域名的全部註冊局政策,包括:
3.3.1註冊局與ICANN之間的註冊局協議、註冊局與註冊商之間的註冊局-註冊商協議的相關規定;
3.3.2域名註冊局在其官網不定期發布的、適用於全部域名註冊商的,或適用於全部域名註冊商及註冊域名持有人的、關於域名註冊局的運營標準、政策、程序、慣例和實踐操作方法等。
3.3.3若出現註冊局政策與本協議有不一致之情況,以註冊局政策為準,但是註冊局允許註冊商自行規定的內容除外。
3.4您理解並同意,應遵守所適用的域名爭議解決機制,服從ICANN、註冊局及域名爭議解決機構的相關政策及程序規定、補充規則等。
3.4.1對於通用頂級域名(gTLD),您應遵守UDRP政策的相關規定;對於新通用頂級域名(newgTLD),您還應受到URS規則的限制;
3.4.2對於國家與地區域名(ccTLD),您應遵守相應註冊局要求的域名爭議解決機制,例如,中國國內域名,您須遵守《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國家頂級域名爭議解決辦法》。
3.5您理解並同意,上述第3.1條、第3.2條、第3.3條、第3.4條之政策規定與本協議,及您提交的域名註冊申請資料一起,共同構成您和我方之間關於域名註冊的完整協議。相關域名政策規定發生變化或被修改後,新的域名政策規定將適用於您已經註冊的域名。您不應以不知曉相關域名政策規定變更作為不遵守或違約的理由。
3.6您保證,不會進行任何關於域名的非法行為,包括:
3.6.1該域名的註冊將不會侵害任意第三方的權益,域名的註冊不是為了惡意或任何非法目的;域名的使用將不違反任何有關法律和規定。
3.6.2您不得利用所註冊的域名製作、複製、發布、傳播任何法律法規禁止的有害信息。您保證,域名的使用將不會散布惡意軟件、惡意運行殭屍網絡、網絡釣魚、盜版、侵犯商標或知識產權、進行欺詐或欺騙、仿冒或假造、發送垃圾電子郵件或參與其他與法律相違背的行為。
3.6.3您對申請註冊的域名和對於該域名的直接或間接使用,均不會侵犯他人的合法權利(例如:他人的名稱權、商標權和域名權利等)。
3.6.4您未經域名註冊局許可,不得在其註冊的域名下對公眾提供下一級域名的註冊服務。
3.6.5其他符合本協議第1.13條定義的非法行為。
3.7您應了解並保證:
3.7.1即使已向第三方授予域名的使用許可,您本身依然是該域名的註冊持有者,須負責提供自身完整的聯繫信息,並負責提供和更新準確的技術和管理聯繫人詳細信息,以便及時解決與註冊域名有關的任何問題。
3.7.2您仍應對該註冊域名的不當使用所造成的損害承擔責任,除非您在相關法律法規或註冊商、註冊局相關要求的時間內將被許可方提供的當前聯繫人信息和被許可方的身份披露(包括通過我方註冊商披露)給向您提供合理損害證據的投訴方。
3.7.3若第三人就註冊域名持有者的域名或其使用提出請求、訴訟或主張,註冊域名持有者應當維護我方和其他任何相關的註冊管理執行機構的董事、高級職員、一般職員和代理人;註冊域名持有者應在法律所允許最大範圍內保證上述機構及個人免受基於以上行為所產生的任何損失、損害、開支、包括合理的律師費用在內的任何損失。如果損失、損害和費用已經產生,註冊域名持有者必須如數賠償。本損害賠償並不包括在爭議政策所要求的任何損害賠償中。
3.8您理解並同意,如果未能遵守本協議第3條的任何規定,都將被認為是一次嚴重違約,則:
3.8.1我方有權採取包括鎖定域名(禁止修改註冊信息、禁止轉出註冊商、禁止賬戶間轉移)、暫停域名使用(停止解析)、註銷域名、轉移域名、終止服務和其他措施,並要求您承擔違反本服務條款而給我方造成的損失。
3.8.2我方有義務配合相關部門調查並提供其所需材料(包括但不限於司法單位,各仲裁機構,各侵權處理機構等)。
3.8.3我方未對您的違約行為採取措施不能成為您違約或者抗辯的理由和解釋。
3.9您知曉並同意,相應域名註冊管理局保留根據需要單方決定拒絕、取消和轉讓任何註冊的權利,或者將任何域名置於鎖定、暫停域名使用(HOLD)或類似狀態或註銷(刪除)註冊域名的權利,並將通過EPP命令、電子郵件或電話方式,通知我方執行上述取消、轉讓、變更或鎖定域名的命令,為了:
3.9.1保護域名註冊系統的完整性和運行的穩定性;
3.9.2遵守任何適用法律、政府規則或要求、執法請求或者任何爭議解決程序;
3.9.3遵守域名註冊局所加入的行業權威機構(如RFC)制定的互聯網行業規範;
3.9.4防止域名註冊局及其關聯方、子公司、高級職員、董事和雇員以及關聯方、子公司的高級職員、董事和雇員承擔任何民事或者刑事責任;
3.9.5修正域名註冊局或者域名註冊商在域名註冊中的操作錯誤;
3.9.6沒有向域名註冊局支付費用時;
3.9.7當註冊域名處於爭議解決期間。
3.10您同意,我方有權根據國家法律、ICANN政策、主管部門指令,或根據不違反上述法律政策指令的註冊局要求或我方判斷,對您的註冊域名採取包括但不限於限制修改註冊信息、限制轉移、限制刪除、暫停服務(HOLD)、刪除域名、轉讓域名、要求用戶補款等措施,以便:
3.10.1處理與註冊域名有關的爭議、投訴、糾紛;
3.10.2保護整體安全性和註冊管理的穩定性。
3.10.3修正註冊局或者註冊商在域名註冊時的操作失誤(包含但不限於不應被釋放註冊的域名被釋放註冊;溢價域名按普通域名價格收費;域名服務支付費用與域名註冊成本相差5倍及以上等);
3.10.4您所持有的域名處於司法程序、仲裁程序或域名爭議解決程序期間及裁決公布10日內(在此期間您不得申請變更、轉讓或註銷被爭議的域名,但域名受讓方以書面形式同意接受司法裁判、仲裁裁決或爭議解決機構裁決約束的除外)。
3.11註冊域名出現下列情形時,我方有權予以註銷(刪除):
3.11.1您或其代理人申請註銷域名的;
3.11.2您提交的註冊信息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或變更後未及時更新的;
3.11.3您未按規定繳納相應費用的;
3.11.4根據域名管理機構,法院或域名爭議解決機構的決定、判決或裁決,應當註銷的;
3.11.5您註冊和使用域名給我方、域名註冊管理機構及相關服務提供者帶來不利影響的;
3.11.6違反本協議有關規定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
3.12您理解並同意;您在域創環球註冊域名成功後,可以在域名管理頁面下載該域名證書,但該域名證書不具備作為域名權屬憑證的法律效力。

四、用戶信息與數據
4.1.作為域名服務的一部分,用戶在申請域名服務時應當提供特定信息並及時更新此信息以確保信息的及時、完整與準確,這些信息包括:
4.1.1.申請人的詳細中英文名稱、通信地址、電子郵件地址、聯繫電話以及可使用的傳真號碼;
4.1.2作為註冊人的組織協會或公司授權的聯繫人的中英文名稱;
4.1.3域名的DNS;
4.1.4上述域名服務器相應的名稱;
4.1.5域名技術聯繫人的詳細名稱、通信地址、電子郵件地址、聯繫電話以及可使用的傳真;
4.1.6域名管理聯繫人的詳細名稱、通信地址、電子郵件地址、聯繫電話以及可使用的傳真;
4.1.7域名的區域聯繫人的詳細名稱、通信地址、電子郵件地址、聯繫電話以及可使用的傳真;
4.1.8將顯示於Whois數據中的與域名有關的任何記錄。
4.1.9用戶理解並接受,用戶應按照國家和各管理機構要求,及時通過我方域名在線管理系統提供真實可查的身份證明材料,以佐證域名註冊信息真實性,逾期未提供或信息不真實,域名服務將被終止(包括但不限於停止解析、註銷域名等),因此造成的損失由用戶自行承擔。
4.1.10註冊域名持有者故意提供不準確信息或故意不及時更新信息將構成對本協議的重大違約的依據,並導致註冊域名持有者域名被註銷。註冊域名持有者許可第三人使用域名的,註冊域名持有者仍是該域名記錄的持有人,且應負責提供其本人的全部聯繫信息,並應負責提供與更新準確的技術、管理和區域聯繫信息。當我方向註冊域名持有者核查有關申請人註冊的詳細聯繫方式時,若註冊域名持有者未能在十五(15)日內回復,則構成對本協議的重大違約和註銷註冊域名持有者域名的重要依據。根據ICANN的要求,我方將公布註冊域名持有者在註冊過程中提供的某些信息。另外,ICANN可能對我方可以或必須向公眾或私人公開的信息的數量或種類制定強制性的標準、限制或要求。除非為維護註冊域名持有者域名的需要,我方將不會向任何第三人披露註冊域名持有者的信息。註冊域名持有者可以索要我方擁有的有關註冊域名持有者信息的副本,以便註冊域名持有者覆核、修改或更新這些信息。
4.1.11域名持有者相關的信息發生變更時,應在7日內通過我方域名在線管理系統在線提交修改。
4.1.12用戶保證在「域創環球」註冊的域名數據庫中的域名信息都是準確無誤的,第三方可以通過該信息聯繫到用戶。根據ICANN的whois準確性的規定,凡域名信息不準確,且域名管理人在十五(15)日內未進行回復或者是拒不修改的,「域創環球」將會Hold該域名,並且有權刪除該域名,域名費用不予退還。
4.2您應理解,您的個人信息及數據,將按如下方式被搜集、使用、分享、處理及披露,且您對該等搜集、使用、分享、處理及披露表示同意且並無異議。
4.2.1我方將自行/經由我方經銷商依據第4.2條之約定向您搜集域名相關註冊信息、與域名註冊及/或管理相關的所有書面及電子通信記錄之相關數據(例如:域名註冊的初始日期、到期日期、註冊商身份等),並通過以下方式進行分享、使用及處理。
4.2.1.1按照ICANN規定,域名註冊局、域名註冊商應通過WHOIS公開此類信息,用來為互聯網用戶提供免費公共查詢的域名信息目錄服務,因此我方必須向域名註冊局及指定機構或代理商、ICANN等共享上述部分或全部的域名註冊信息;
4.2.1.2域名註冊局及其指定機構或代理商,依照ICANN、國家域名管理機構不時發布的對頂級域名的相關政策,將對您的此類個人信息及數據進行搜集、使用、複製、分發、出版、修改或其他處理,用以提供免費的域名信息目錄服務、進行分析研究等;
4.2.1.3域名註冊局、域名註冊商(我方)須定期向由第三方數據託管機構提交此類信息及數據的電子版本,或根據需要不時向ICANN提交此類信息和數據的電子副本,如特定域名持有人的註冊信息,以供ICANN的不定期檢查、響應ICANN合規性查詢和審核等;
4.2.1.4我方將向當地管理機構及其指定機構提供您的此類信息及數據,以符合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的要求;
4.2.1.5我方及我方經銷商、域名註冊局及其指定機構或代理商等,可能需要通過使用此類信息和數據,以和您取得聯繫、提供服務等;.
4.2.1.6上述信息與數據的共享與使用,有可能產生跨境數據傳輸(例如:從中國到美國)。
4.2.2除上述約定外,我方不會擅自使用或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您信息及數據,除非:
4.2.2.1經您事先同意,向第三方披露;
4.2.2.2按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我方被要求進行披露的;
4.2.2.3由於您的域名涉嫌存在非法行為,有關行政或司法機構、域名爭議解決機構、需要向您主張權利的第三方等,通過必要程序要求我方進行披露的;註冊域名持有者應提交至註冊域名持有者住所地的管轄法院以及”註冊服務商”所在地的管轄法院進行裁判,但上述規定並不禁止其它可能適用的管轄法院。註冊域名持有者應同意,可根據 ICANN 規範或政策,或根據與 ICANN 規範或政策不相牴觸的任何註冊服務商或註冊管理機構程序暫停、刪除或轉讓註冊域名持有者的註冊域名的註冊,以便糾正”註冊服務商”或註冊管理執行機構在註冊域名時發生的錯誤;或解決與註冊域名有關的爭議。
4.2.2.4當您作為我方網站創建的某一交易的一方當事人,而另一方履行或部分履行了交易義務並提出信息披露請求時,我方有權向該方提供您的聯絡方式等必要信息,以促成交易的完成或糾紛的解決;
4.3我方承諾,對於我方按照第4.2條向您收集的個人數據,我方將:
4.3.1採取合理的預防措施,保護您的個人數據免於丟失,誤用,或任何未經授權的訪問或披露,變更或破壞。
4.3.2不會採取與上述第5條中向註冊域名持有人提供通知的目的和其他限制不符的方式,處理從您處收集的個人數據。無論註冊域名的註冊還是其直接或間接的使用方式均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權利。

4.4.3註冊域名持有者應確保註冊管理執行機構及其董事、高管、員工和代理免於承擔因註冊域名持有者的域名註冊而產生或與之相關的任何索賠、損失、責任、成本以及開銷(包括合理的法律費用)。

五、責任免除和責任限制
5.1您知曉並同意:
5.1.1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補償、辯護並使得域名註冊局及其指定機構和他們的分包商、我方以及其各自的董事、經理、雇員、代理及其關聯機構免於遭受任何及全部的索賠、損害、責任、成本和費用,包括為任何原因而因您的域名註冊或使用發生或與之相關的合理的法律費用和成本。
5.1.2您並同意本補償義務在本協議終止或期限屆滿後繼續有效。
5.2您理解並同意,我方對以下情形下的您損失,除法律有明確規定外,無須承擔責任:
5.2.1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我方無法向您提供域名服務的,我方不承擔責任。「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並不能避免且對一方或雙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災害如洪水、火災、地震、瘟疫流行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電信主幹線路中斷等。
5.2.2鑑於互聯網的特殊性,黑客攻擊、互聯網連通中斷或者系統故障、電信部門原因造成的連通中斷等非我方原因給您造成的損失不應由我方承擔。
5.3您理解並同意,域名註冊成功後,若因我方的過錯導致您註冊的域名丟失、被註銷、被停止解析等,並給您造成損失的,我方的責任以您就本服務已經向域創環球支付的費用總額為上限;如果您使用本服務的服務期限超過12個月的,則域創環球的最大賠償責任不超過損害發生前12個月,您就本服務已經向域創環球支付的費用總額(為免歧義,本處費用指您就實際使用本服務的時長/數量等而實際已支付的現金,不包括預付但未實際消耗的費用、代金券等)。若本條款與雙方其他約定或域創環球服務規則衝突或不一致的,以本條約定為準。
5.3.1我方不對您的其他直接或間接損失、商機的消失、利潤的損失、侵權、其他無形損失及基於您與他人簽署的合同而遭受的損失承擔責任。

六、糾紛與爭議解決
6.1因本服務條款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當事人應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
6.2如果協商未成,雙方同意向成都市青羊區人民法院提交訴訟並接受其訴訟規則。一方提請訴訟的時效為從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以內且在業務過期一年內。
6.3上述爭議的解決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6.4若發生任何第三人註冊的域名與用戶的在先權利發生衝突的,或者發生”搶註用戶域名”的,由用戶與該第三方自行協商解決、通過法律或者其他途徑解決。我方對此不應承擔任何責任。
6.5若發生用戶擬註冊的域名與他人的在先權利發生衝突的,或者發生”搶註他人域名”的,由用戶與該第三方自行協商解決、通過法律或者其他途徑解決,保證我方不涉入任何上述爭議。

七、通知與送達
7.1您應當保證和維持資料的真實性、有效性,您的資料若存在虛假、無效等任何可能導致您無法及時獲取業務通知、客戶服務、投訴處理、糾紛協調、技術支持等情況的,由您自行承擔相應責任。
7.2您應當根據域創環球官網公布的聯繫方式向域創環球發送通知,雙方另有約定除外。
7.3 域創環球可以不定期以網頁公布、電子郵件、手機短信、站內信、即時通訊工具等方式中的一種或多種向您發送與域創環球服務有關的業務通知、服務提示、驗證消息等各種業務通知,以及營銷廣告,而此類通知的內容可能對您的權利義務產生重大影響,請您務必及時關注。
7.4域創環球通過上述聯繫方式向您發出通知,其中以電子的方式發出的通知,包括公告、向您提供的聯繫電話發送手機短信、向您提供的電子郵件地址發送電子郵件、向您的賬號發送系統消息以及站內信信息、以即時通訊軟件如微信、qq等發出的信息,在發送成功後即視為送達;以紙質載體發出的書面通知,按照提供聯繫地址交郵後的第五個自然日即視為送達。
7.5 在產品到期前,域創環球會盡力通過郵件、短信、微信等方式中的一項或多項進行續費通知,您應認可若因系統故障、運營商攔截等原因導致未發送成功非域創環球的責任和義務。您應當自行關注產品的到期日期,並在服務到期前決定是否續費。

八、其他約定
8.1有關條款的無效均不影響條款的解釋、違約責任及爭議解決的有關約定的效力。
8.2本服務條款通過網絡頁面直接確認、接受引用本頁面鏈接及提示遵守內容、簽署書面協議、通過實際使用服務確認等任一方式,跟雙方書面簽訂的協議一樣享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8.3如果本服務條款任何規定根據適用的現行法律被確定為無效或無法實施,其他所有條款將繼續有效。
8.4對條款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條款目的和文本原義及業界通行的理解和慣例進行,標題不應影響條款的解釋。
8.5有關條款或者約定若與雙方以前簽署的有關條款或者我方的有關陳述不一致或者相牴觸的,以本服務條款為準。
8.6在有效服務期內,因我方上市、被收購、與第三方合併、名稱變更等事由,用戶同意我方可以將其權利和/或義務轉讓給相應的我方權利/義務的承受者。
8.7我方有權在必要時修改服務條款,我方服務條款一旦發生變動,將會在其網站的重要頁面上、微信、短信、郵件、app展示等與客戶的通知中展示有關內容。用戶如果不同意所改動的內容,可以主動取消獲得的服務;如果用戶繼續接受服務,則視為接受本服務條款的變動。

您在此再次保證已經完全閱讀並理解了上述域名服務條款並自願正式進入線上域名註冊/轉入/續費/贖回或其他後續流程,接受上述所有條款的約束。